商譽是商業經營主體對其商業名稱所享有的聲譽,商譽權是一種商事人格權,本質上具有人格屬性和財產屬性。就目前國內的立法而言,我們還沒有對商譽權進行明確的立法,《民法總則》、《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一些分散的單行法僅為商譽權提供了“碎片化”保護,該保護模式無法涵蓋權利人全部商譽權益。從商譽權的私權屬性來說,對其提供體系化私權保護是商譽權保護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正在編纂民法典,鑒於我國實行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立法機關應當在民法典編纂的過程中考慮商譽權保護的規範設計。同時,由於商譽權與其他民事權利的差异,在商事特別法中也應該對此有相應的考量並建立相對獨立的規則,從而形成對商譽的體系化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