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超過16年的台北市永春社區都市更新案,因不同意戶狀告台北市政府的變更案核准違法,7月底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敗訴定讞。雖該都市更新案已動工約一年,但台北市政府為尊重法院判決,將本變更計畫及建照一並撤銷且要求停工,成為台灣首宗「斷頭」都市更新案件。永春都市更新案,從2000年6月台北市政府劃定更新計畫開始,2005年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2008年核定權利變換計畫,但因遭受所有參加戶中之4戶反對,參與更新計畫之建商不得已決定,將不同意之4戶劃出原都市更新範圍(即此4戶不在新都市更新案計畫範圍之內),並於2015年1月,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變更都更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申請,經市政府及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後,決議通過變更案,准按照變更後的事業及權利變化計畫案開工,在原地建造房屋。但有3戶不服,向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