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当代法学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批發”抑或“零售”──《民法總則》的編纂定位與內容評析
並列篇名
Wholesale or 'Retail': The Location of Compilation and Content Evaluation of the General Rules of Civil Law
作者 王竹
中文摘要
《民法通則》具有詳細地“零售民總”與簡要地“批發民分”的雙重定位。“編纂民法典”是第四次民法典起草延續第三次民法典起草“批發”改“零售”的最後階段,由《依法治國決定》及時地實現了“零售”改“批發”的歷史階段轉化。1997年的《刑法》修訂實質上是“編纂刑法典”,比照“編纂刑法典”,編纂民法典行使的是《憲法》第62條第3項規定的“修改權”而非“制定權”。“兩步走”編纂民法典的立法計畫實質上是“兩步批發”民法典,即第一步“先行批發”民法總則,第二步“後續批發”民法分則。《民法總則》兼具“批發”和“零售”的雙重性質。《民法總則》的大部分條文是“批發”《民法典•總則編》,分為“確定批發”和“暫定批發”兩類。《民法總則》的少數條文直接或者間接地“零售”了《民法典》分則各編規則,是及時應對政治決斷、社會輿論和實踐需要的立法反應。
起訖頁 68-82
關鍵詞 《民法總則》編纂《民法典》批發零售
刊名 当代法学  
期數 201801 (2018:1期)
出版單位 吉林大學
該期刊-上一篇 論我國食品安全自我規制的規範構造與功能優化
該期刊-下一篇 “三權分置”視域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