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是宗教法學的基本概念,決定著宗教立法的基本內容,關係著宗教法學的研究取向。作為溝通國家立法與宗教規範的中間概念,是調整宗教社會關係、維護國家政治穩定及社會和諧的基石之一。長期以來,我國學術界主要借鑒西方國家的理論體系和研究成果,忽略了中國文化多元語境下宗教法內涵的理論探討和歸納,相關研究呈現出碎片化、自說自話以及罔顧時空語境變遷的特點。相對而言,西方學術界對宗教法的界定和使用頗具創造性。造成這樣的結果既有學術傳統的原因,又與中西學界對時空變遷的整體把握和關注力度有關。因此,重新檢視宗教法的基本內涵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宗教法概念的界定應當立足於中國一體化之下多元族群、宗教、教派的具體時空語境,應當具有自身的開放性和包容度,在中國語境下,宗教法是指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調整宗教社會關係的有關國家法律規範與制度的統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