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為道德的最低限度,訂定法律往往必須經過許多冗長的時間及繁雜的過程,但是生活案件千變萬化,法律並非能夠完全的規範,當科技遇到了法律,則法律必須趕上科技才能夠維持社會的安定。電子商務乃是透過網路來進行各種商業交易活動,買方及賣方透過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來進行買賣契約,交易成立之「商流」、配送的「物流」、轉帳之支付的「金流」與資料加密及傳遞的「資訊流」,其中的環節容易產生許多的爭議。在我國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在制訂當時,網際網路尚未蓬勃發展,立法者並未充分考量到電子商務交易所衍生的消費者保護問題,國際間也尚未探討類似的消費者保護議題。但時至今日,電子商務交易在新型的消費交易模式中佔有相當重要之地位,方興未艾的消費者保護問題,自80年代起逐漸地成為各國關心的重要議題,以下針對電子商務交易所構成影響消費權益之法律問題作為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