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文作為第二語言教學,應注意文化對比差異,方能達成學習成效。中國近百年來,書法不再是文人的書寫工具,而是表現性的藝術載體。日本書法從小紮根,循序漸進,主事者重視,人人能提筆,學習者從容書寫;我國卻視書法為雕蟲小技,不受鼓勵。改善之道,建議:(一)落實國民中、小學甚至高中的課綱,使學習者熟悉毛筆的筆性而樂於寫字。(二)放鬆傳統書法對文字的尊重與書寫心態,打破為「認讀」而書寫的價值,效法日本現代主義影響下的「少字數」書法,使書法成為一種表現主義的能量。(三)競賽時,作品不必盡由一個人獨力完成,可採集體多人方式,或許更能激發群策力量、感染學習書法的慾望。若能讓寫字成為風雅時尚,不難達成以書法化育人心的書道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