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十多年來,國內外學者熱衷於通過對黑格爾哲學的去形而上學化來復興他的實踐哲學,希望借此將黑格爾法哲學納入當代政治哲學論爭的語境中來,進而將其轉化為應對現代性的危機、建構當代規範性理論和為現代自由民主國家提供理論基礎的思想資源。但是,這種去形而上學的解讀很容易矮化黑格爾的哲學旨趣,使得黑格爾哲學中更為深刻的洞見因此被掩蓋起來。對黑格爾法哲學的理解不能脫離他的觀念論哲學,尤其是他對主觀觀念論的繼承與批判,他的法哲學具有一個重要的存在論預設,那就是他的理性一元論主張。在黑格爾看來,理性絕不僅僅是一種與世界相疏離的、主觀的思維和意志能力,更是內在於世界之中的客觀理性,它表現為一個以自身為根據、以自身為目的、自我否定和自身差異化的進程,這個進程是客觀理性的自我同一。規範和法的理念必須是這樣一種自我圓成的真無限,而不能滿足於康得式理性主體的自我立法,這種主體性所導致的此岸與彼岸、信仰與知識、理論與實踐的分裂,作為一種壞的無限性,是黑格爾力圖在他的思辨形而上學中克服的。而黑格爾的絕對理性所表現出來的同一與差異、時間與永恆的雙重向度正是理解黑格爾法哲學構想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