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利益最大化”已經被西方國家確認為處理未成年人事務的首要原則,然而因這一原則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而引發的爭論一直持續不斷。國家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利益,涉及國家、家庭和未成年人的關係問題,家庭自治和國家干預始終是兩個必須面對的議題,如何平衡兩者之間的關係關涉到諸多因素。未成年人利益保護不可避免地與父母利益、家庭利益甚至國家利益密切相連,而往往被忽視的是未成年人利益的獨立性、未成年人自主的價值,這關涉到以權利作為保護手段的獨特價值,不僅源於權利這一路徑相對於義務路徑的優越性,還在於未成年人這一群體的特殊性,以權利為分類物件也有助於理清不同情形下國家干預的範圍及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