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旨在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在消費理念逐漸轉換為健康消費、品牌消費和符號消費的今天,消費者的知情權對經營者的資訊義務提出更高的要求。司法實踐中大量的判例已經反映出,法院要求經營者提供資訊的範圍和程度在不斷地擴大和加深,但經營者的資訊義務並非沒有限度。應消費者的知情要求,經營者需要告知何種資訊,以及告知到何種程度才算符合知情權的要求,該問題一直是困擾司法裁判的疑難問題。理論應當在總結既有判例的基礎上,從制度層面、消費者層面和經營者層面進行深入分析,為經營者的資訊義務劃定合理邊界,進而為司法裁判提供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