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隨著醫師告知義務的急速擴張,使得違反告知義務的責任,已接近消費者保護法的無過失責任。而台灣的醫病關係中親屬所扮演的關鍵性地位,更使得醫師的告知義務產生許多困境。本文藉由臨床上的實際個案,討論法界的期待與醫界的臨床實務之間的鴻溝,並以漢德公式應用於告知義務,藉以同時考量醫療行為的必要性、醫師告知義務的成本、併發症或副作用的機率,及併發症或副作用的損害程度等因素,以作為告知義務範圍的判斷標準。並以醫療行為委任代理人同意書,解決醫師必須面對病患親屬的隱瞞病情要求,卻同時可能違反法律規範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