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隨著婚姻移民婦女權益日受重視,法院受理家庭暴力的保護令事件也累積了一定的數量。本文分析法院審理「家庭暴力行為」之事實認定,發現法院裁定書中「家庭暴力」的定義仍然停留在身體暴力及驗傷單的範圍。足見於法律的領域中我們對於何謂暴力的想像,並未深究受暴者的性別處境,實務上並無透過個案累積法律理解的發展。此種現象本文評價為欠缺「脈絡分析」的實務操作,看不見家庭暴力行為之核心本質——「權力與控制」,裁定書中的論證可說是一種「去關係化」以及「去脈絡化」的「家庭暴力行為」法律論證事實。更有甚者,此種法律論證事實無法在脈絡中協助我們劃定婚姻移民者受到家庭暴力時,關於其「自由」以及「平等」的界線,並提供正義的法律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