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羅身處明代中、晚期,其之所以提出「止修說」,主要是反省陽明「良知教」而來。見羅認為良知只是形而下的感觸知覺,無法做為道德實踐的主宰。唯有「攝知歸止」,方是道德實踐之宗旨,故其特標「知止為宗」。對於見羅此種對於良知的看法,吾人已辨析,陽明所主的良知實為形而上之虛靈明覺,並非形而下之感觸知覺。而欲明此至善之性體,見羅認為要以「修身為本」,方才能使心正、意誠、知致、物格、家齊、國治、天下平。又見羅所提「修身」之「身」並非形軀意義之身,而是以至善性理為歸宿之身。此身之主宰實為心。然在見羅「止修說」的義理中,其心是氣心,而非理心,對於氣心如何知得此理、識得此理,《見羅先生書》中實未能有詳盡的工夫論展示,是以其修身工夫如何識得至善性理,確實有其困難。最後,「止修說」強調止與修要互用。所謂「互用」,即是指止與修間存在著缺一不可的相須關係與相互促進的互發關係。藉由闡明止與修的相須、互發義,見羅屢屢強調止與修同是一事。然此一事,就互發關係而言,止與修只能是前後次序之一,不能是同時並起之一,因其心是氣心,終非理心故。此與陽明的「良知教」主良知即天理,當良知一朗現,即帶出沛然莫之能禦的道德實踐力,本體與工夫乃是同時並起之一,明顯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