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3年「南海政策綱領」頒布實施後,台灣仍未自己提出整體之國家海洋政策。直到2001年,民進黨政府出版我國第一本「海洋白皮書」,做為海洋事務經營管理之策略依據。2002年,由於國內海洋意識抬頭,再修訂「海洋政策白皮書」發行迄今,做為我國國家海洋政策之目標,建立一完整的「海洋國家」。又政府於2004年為平衡國內各海洋使用收益,落實海洋保護與安全,核定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綱領J'做為整體國家海洋政策指導文件。2015年現階段國民黨政府為迎頭趕上各國腳步及整合我國各部會資源,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委員會」及相關組織四法,並將在年底成立,負責壁畫海洋總體政策,其下設海岸巡防署、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也將陸續於2016年成立,今後海洋委員會將成為我國統合海洋政策最高單位。台灣國家海洋政策自從上述南海政策綱領於2005年被廢止後,即無一較明確指導之南海政策,只能依據上揭南海政策白皮書,及主政者之政治主張做為南海政策指導。前總統陳水扁依據「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擱置主權爭議及共罔聞發資源精神,提出「南沙倡議J'重申主權在我「我國政府願透過協商對話,和平解決南海爭端J。馬總統當面對釣魚台爭議時援引南沙倡議之精神,提出「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東海和平倡議」政策,並認為同樣可適用於南海問題,於2015年5月發表「南海和平倡議f除了上揭東海和平倡議主張外,另增添新主張而形成今日我國南海政策為「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罔聞發、全面規劃、分區開發、自由航行、飛越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