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的社會調查是指在量刑前對被告人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一貫表現等進行專門調查的訴訟活動。當前,我國刑事訴訟中的社會調查包括兩類:第一類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社會調查。第二類是擬適用社區矯正案件中的社會調查。對於社會調查所形成的書面文件,在我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通常被稱為社會調查報告。社會調查報告也是《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中使用的術語。但是,在擬適用社區矯正案件中尚沒有形成統一稱謂。我國的社會調查和社會調查所形成的書面文件在英美法系國家一般被稱為量刑前調查(PresentenceInvestigation)和量刑前調查報告(PresentenceInvestigationReport,簡稱PSI)或量刑前報告,在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被稱為人格調查和人格調查報告。考慮到在我國人們已經熟悉了社會調查報告這樣的表述方式,因此,在本文中,我們在研究我國的相關制度時使用社會調查報告這一表述方式,並將其作為論文的標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