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特定時期成文法典的考察,是每一個法學研究者開啟該時期法學思想寶庫的最可信賴的鑰匙。 然而,從古巴比倫的漢謨拉比(Hammurabi)到古希伯來的摩西(Moses),從古希臘的德拉古(Draco)到古羅馬的'十人委員會'(Decemvirate),當鐫刻著西方早期文明密碼的立柱、海巖、石板、青銅隨著佇立於文明源頭的立法者身影逐漸消湮於歷史塵囂時,我們不得不徜徉於殘存至今的各種文明碎片中去搜尋特定時期的刑法學思想與司法制度。 囿於遠古時期人類文明發展水平,初民社會的道德倫理與成文法典均以神話色彩濃厚的宗教教義為載體,因而,人類社會接受規訓伊始,法律、宗教與文學便相伴相生,難以分離;同時,無論是自然法還是制定法,它們在世俗社會運行過程中遺留的種種痕跡,亦總是嵌入同時期文學作品之內核,向後世傳遞著詳實、豐富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