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對法律草案條文的語言進行掃描或統計,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限向:某些詞表達力極強,在立法文件草案中經常使用。立法技術不得不關注這些各種各樣的詞。西方立法起草著作中常常專章研究高頻立法詞彙問題,如《立法起草》(Legislative drafting, Thornton)一書第4章即為“Miscellaneous words and expressions”。中國立法學方面的著作論文也逐漸注意到這一傾向與趨勢。如《立法理論與立法技術》一書專題研究了“應當”與“必須”及“機關、部門、單位”,《地方經濟法規淺談》注意了“和、或”的探討。《立法技術論》一書詳細研究了“但書”問題,周旺先在《中國法學》1991年第4期發表了《論法律但書》。高頻立法詞彙的研究是立法技術領域中一個極富實用意義的研究專題。這裡利用中外立法材料進行一般性的初步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