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科學技術可以造福人類。用當下一句時髦的話說,“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但是,科學技術注定是社會的產物,他遲早要從科學家們的殿堂走出,步入社會生活這個廣闊天地,而一旦科學技術進入社會生活,它便和法律結下了不解之緣。科學技術與法律之間到底是何種關係,如何才能使科學技術發揮更大的效用,怎樣使科學技術夠造福於人類,這不能不是法學家們經常思考的問題。說到科學技術與法律關係,人們自然首先想到的是知識產權問題,這不僅是因為知識產權問題提出的本身,就是從法學角度對科技成果法律性質揭示,而且因為將科學技術概括歸納為知識產權,其中包含著國人一種觀念上的進步,更是因為知識產權是科技成果法律性的核心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