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技術合同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技術合同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1989年3月發佈實施以來,對於保證準確、具體、有效地適用《技術合同法》,推動技術成果的商品化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隨著科技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隨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的確立,我國的技術市場的狀況和《條例》制定以前相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同時,也由於立法本身在疏漏,使得《條例》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新矛盾。這都要求我們不失時機地對其中的一些內容做出修改、補充和完善,本文主要圍繞《條例》修改中的一些問題,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