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與民間的催生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 條例》和《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等實驗教育三法於2014年11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確立實 驗教育三法的法律位階,開啟了我國教育發展新的里程碑(吳清山,2015)。由於現行法令制度中,仍有許多的規 定並不利於教育的多元發展與創新,導致在教育的革新受到很多限制,因此實驗教育顧名思義,就是對於教育的方 式、内容進行實驗,其宗旨與目標無非就是希望能提供更好、更理想的教育(黃建榮,2015)。由此可見,實驗教 育三法的通過實施可說是國内教育向前邁進的重要教育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