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機關(新修改專利法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本文特指機構改革後目前的地方智慧財產權局)作為調處專利糾紛案件工作的行政執法主體,面對新世紀專利權客體中高新技術的大量湧現、日趨複雜;專利法及相關法規新的修改和變化;人民法院對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機關處理專利糾紛案件作為具體行政行為,日益嚴格的司法監督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出現的案件國際化趨勢諸多挑戰;身為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機關中從事專利糾紛案件審理工作的人員,深感應該認真思考,做出應對;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有中國特色的智慧財產權行政、司法保護制度更加協調,全面發展。下面筆者僅結合自己的工作和工作中審理過的具體案例談幾點思考和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