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電子商務的法制建設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原先由於不具備條件而不得不延滯的電子商務立法重新擺在了我們的面前。本文旨在為我國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勾勒出一幅略圖,為進一步的研究作必要的準備。我國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具有四個基本特徵,即形式上的“法群”特徵、內容上的“融合”和“重構”特徵、結構上的“國家立法為主”特徵、體例上的“吸納”和“創設”特徵。我國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呈現根本法、類根本法、基本法、專門法、行政法規與政府規章等多層次結構,技術規範和國際規則從不同的方面影響和作用於我國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的架構。我國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的主要內容包括反映電子商務基本制度的基本法律和具體規範電子商務各個方面的多個子體系,例如,規範電子商務主體的子體系、規範電子商務活動的子體系、規範電子商務行為的子體系、規範電子商務技術的子體系、規範電子商務應用和服務的子體系、規範電子商務社會環境的子體系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