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liate來自拉丁文Palliare是「掩飾」、「隱藏」的意思。最早於16世紀在醫學上使用敘述對遭受痛苦的緩和或減輕。當Cicely Saunders於1967年啟用聖克利斯多夫安寧醫院時,它對癌末病人的照顧與一般醫院提供的疾病導向延命性醫療服務大不相同,所強調的是症狀控制、專業間合作、志工的參與,以病 患為中心,連續性照顧、家屬的哀傷輔導,獲得社會的認同和政府的支持,創立了現代安寧照護的典範,也帶動了安寧照顧的世界性潮流,無疑地提昇了臨終病患的生命品質。緩和醫療起源於安寧照護運動,目前已成為一種醫學專科--緩和醫學(palliative medicine)。緩和醫療是提供患不治之症病人的一種積極性、整體性和人性化的醫療團隊照顧。首先要解除或控制病患身體上一切痛苦的症狀,讓病患在心理上能夠瞭解並接受不治之症的事實,轉而珍惜存活的每一日子,完成心願並交待後事走得莊嚴無憾。此外對家屬的哀慟輔導也是全程照顧的一環。在方法上,緩和醫療結合安寧照護有關人員和資源包括醫療、護理、社工和志工的服務,以團隊合作方式進行。提供善終環境,使病患享有心靈上的舒適安寧和家庭生活的氣氛,符合個人選擇往生的意願。並依據病患個人的認知調適情況,擬定具體的善終教育計劃,舉辦相關活動,以開導啟發病患心智,達成善終的理想目標。因此緩和醫療尊重生命,不以人為手段來提早或延長生命與安樂死(euthanasia)採取主動提早結束生命,迴然不同,如果緩和醫療健全發展就能避免發生安樂死的醫學倫理窘境了。1990年世界衛生組織揭示緩和醫療的以下原則:(1)它重視生命並認為死亡是一種正常過程,換句話說,生命和死亡不是對立而是連續的。(2)它既不加速亦不延後死亡。(3)它提供痛苦和不適症狀的解除。(4)它整合病患心理和靈性層面的照顧。(5)它提供幫助病人儘可能地積極生活直至死亡的一種支持系統。(6)它亦提供協助家屬在病患照顧和死亡哀慟期間調適的—種支持系統。緩和醫療照顧的三個目標:病患得以善終,家屬調適良好,以及醫療人員保持良好的士氣。緩和醫療之進行不限定在某一種特定的基構或場所,並應秉持一種尊重生命意義和價值的哲學思想態度。它是專為病患和其親屬身、心、社會、靈性需要的支持體系,以確保在臨終過程和哀慟期間的尊嚴和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