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言論失範的實質是公民或組織在網路空間的言論超越言論自由限度,違反網路言論規範,並對現實社會造成危害後果。失範網路言論可以區分為不良網路言論和違法網路言論兩種類型。網路言論失範的原因涉及法律法規、政府網路治理能力、網路行業自律、線民素養等方面的因素。因此,治理網路言論失範不能依靠單一主體和單一措施,而是需要立法機關、政府部門、自律組織等主體開展多中心治理。應充分發揮 市場機制在評價網路言論中的作用,提升政府對網路的科學治理能力,明確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的依法治網基本原則。對於侵犯私人權益、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甚至觸犯刑法的網路言論要根據失範程度給予不同處理,對於網路言論失範入罪的法律適用則應慎之又慎。只有貫徹“網路表達以保護與引導為主,懲罰為輔”的多中心治理原則,才能通過治理網路言論失範達到保護網路言論自由的目的,進而推進中國民主政治持續有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