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行為涉及病人健康及生命,充滿高度的危險性、複雜性與不確定性;加上病人自主意識高張,一旦結果不如預期,便易產生質疑;社會各監督體系的多元化,如:同業、民意代表、媒體、網路言論等的介入,更使得醫療爭議複雜化,處理上愈趨棘手,甚至走上訴訟一途。國內醫療糾紛訴訟囑託鑑定案件自1987年之145件至2012年已增加為623件,其中80.1%以刑事開始追訴,依此推算,國內每天發生4件醫療糾紛,有1位醫師被告上法院。民事案件原告獲得賠償或補償之比例平均約為26%。根據統計,以上醫療糾紛進入訴訟僅約佔實際發生件數之23.1%,未進入司法訴訟方式解決醫療糾紛者仍高達四分之三。凡此皆對醫師形成莫大的壓力,甚至採取保守或過度醫療,社會上瀰漫「五大皆空」、「醫療崩壞」等危機,實非病人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