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兩公約的動機是什麼?翻開立法院的會議紀錄,兩公約的批准案和兩公約施行法的討論,並沒有任何立法委員發言,所以顯然不是人民的力量,而是馬總統的意志。因為沒有人民的力量,兩公約批准和兩公約施行法通過以後,到底未來會走到哪邊就很難說了,除了要看政府怎麼執行之外,就必須看民間如何行動,特別是NGO如何向政府施壓。從事國際合作,落實兩公約兩公約施行法(條文見附錄)第5條第2項規定:「政府應與各國政府、國際間非政府組織及人權機構共同合作,以保護及促進兩公約所保障各項人權之實現。」既然提到政府要和人權機構合作,那麼國際上有哪些人權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