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許多專業團體或NGO工作者在司法程序進行中,常面臨到法官在處理各專業領域上的「不專業」,以致可能做出不適當或不符合各專業領域上的判決,民間司改會除持續推動法官法之立法外,並號召組織「司法要專業推動聯盟」。本聯盟主要訴求如下:一、應選拔專業適任之法官擔任專業法庭的法官;對於專業法庭法官,應定期專業訓練、評鑑;並促其久任。目前法院其實已有數種專業法庭運作中,如少年及家事法庭、金融專庭、勞工法庭,智慧財產部分甚至成立了專責法院。但依照司法院的規定,此等專業法庭的法官仍必須輪調,導致於該專庭的法官並不專業,或縱有專業亦無法久任之情形。故聯盟之首要訴求即在於要求法官之「專業」及「久任」。二、法官專業訓練,應包括對於當事人處境、慣習、文化等當事人及事實背景之瞭解,法官性別意識之訓練;就此部分,應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