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記錄法庭觀察所見之怪異、不合理及其他值得記錄之事。本學期服務三主要在台北的高等法院進行法庭觀察。第一次去聽說明時,便看到審判長在交互詰問時相當不耐煩檢辯雙方之無效率詰問,所以幾乎都由審判長發問。他還說「唉呀不好意思,我都搶了大律師的飯碗了,來大律師換你問」,他也明白他搶了檢察官和律師的職責。然後他還說,現在的刑事訴訟制度既非歐式也非美式,是四不像制度耶。來做法庭觀察我才懂了很多事,例如公設辯護人的花紋是深綠色的不同於律師的白色,幫告訴人出庭的律師則坐在檢察官旁邊,首次知道有法官助理。那個法官助理還問我幾年級,問我是不是法律系的,她說法律系學生都應該知道有法官助理。不過回來後問了不少同學都不知道法官助理是啥,也有庭警問我是否為法官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