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曉楓的回應文中,認為本文在上期專題〈愛上學的孩子,不會變壞嗎?論學校因素與青少年偏差行為之關係〉一文(以下簡稱本文)中引用「學生是一個人,一個全人,學習只是他生活的一部份,沒有學習,還是要生活」一話矛盾,因為每個人的學習速度不同,沒有一個人的學習能力是可以被抹煞的,她並闡述教育可貴在於包容不同學生的學習速度與方式。首先,作者非常同意她對教育的理念,但同時也想澄清此言中所謂的「學習」係指知識、技能與情意的學習,而「生活」是與人交往的關係,解決生活問題的能力應該也是學校學習的一環。作者認為學校應同時具備這兩種功能,所以不能放棄任何在「知識學習」上不佳的的學生。鄭文還問,如果學生想要的生活舞台與學校教育目標相違背呢?身為教育工作者應如何解決?如果國家對基礎教育行使的是實用主義導向,學校教育應是追求最大多數人最大的利益,那麼,凡是相違背者是少數時,可能必須離開學校;如果國家行使的是社會主義導向,實施強迫性義務教育,那麼,學校就有義務為要求不同生活形式的每一個學生架設不同的舞台。本文作者也很想知道政府對基礎教育的基本觀念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