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阮先生對我的文章回應,感到十分高興,因為當初以〈經歷九二一:災民安置所的心理重建經驗〉一文(以下簡稱李文),引發討論的想法,獲得初步的實現;另一方面也感到必須再為李文產生的背景及我們進駐到田野現場的經驗做更為細緻的說明,以免發生在對李文「進行概念語言上的反映思考與反應」時過度簡約心理重建的經驗,而剝落掉現場豐富的心理重建內涵,遠離了災民與我們互動的實況,掉入純文字的粗糙推論之中。在阮先生的回應文(以下簡稱阮文)中,質疑心理師在進行災難介入後的反省,仍「無法反省到自身視框的結構性限制」,而在最後「透過專業知識的再生產,再度鞏固了原先專業對災難無法發揮作用的工作模式」。在這樣的大架構的論述下,指涉以下數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