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刑事訴訟法進行總體、全面的司法解釋,是在法律簡約和修改滯後的前提下存在的,具有使立法概括的內容具體化甚至彌補立法罅漏的作用,遽言廢除為時尚早。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中屬於嚴格司法解釋的內容,應當遵守法律提供的解釋界限,在法律提供的解釋空間內進行解釋,防止自我擴權,也不必畏葸縮權,同時應當注意以司法規律和訴訟原理為依據進行科學解釋。本文從最新頒布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中選樣分析,著重就司法解釋的合法性和科學性進行探討,提出判斷司法解釋合法性的依據並對司法解釋的科學性表達自己的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