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改革目後在我國躑躅不前的原因,在於國際上採用的安塞爾模式不具有普適性,對其反思有助於開拓問題的新視野。傳統思路的偏差在於:知識精英對大眾認知的獨特作用認識不足,在處理二者溝通中出現了邏輯錯誤;學界曾採用的實證研究方法無助於反映國民深層訴求,以致出現“不能”主動溝通民意的局面。社會建構主義的視角革新了研究方法,它有針對性地將死刑民意劃分為情緒性認知、功利性認知與道德情感性認知三大類,以此重新審視民意溝通問題之“不便”與“不易”。基於困境,可對漸近改革路徑得出嶄新的啟示:死刑改革的過程實為兩種話語之間的較量與博弈,而死刑廢止的成熟時機有賴於法學家和政治精英成功開啟民智、提升民意與最終促成質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