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大國轉型時期,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並非僅僅與經濟層面上的公共財政相關,而是在於法律制度構建尚不完善、法治理念貫徹不夠深入,在於系統性改革中財稅法治的缺位和薄弱。財稅法治可以稱得上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核心環節,如果靈活、有序地運轉起來,必然能夠溫和、穩妥地推動政治矮社會等各項改革的整體進程。因此,在法治建設和改革發展的時代背景下,財稅法治是富有活力、充滿智慧的“大國之道”,這就是要求我們把握財稅法作為公共財產法、納稅人權利保障法、收入分配正義之法的價值意涵,著重處理好國家與納稅人、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中央與地方等三重主干的權力(利)關係,將權力制衡、維護人權、公平平等、民主參與、財政自治等理念融貫思維之中,從而為財稅法治的上下求索行“破局”和“立勢”之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