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先進國家美國省思其國內的基礎學力日益低落,為重振學生的學業成就,於2002 年重新修訂「中小學教育法」(The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 ESEA), 並由國會通過「No Child Left Behind 教育改革法案」,意即不讓任何一個孩子落後(李孟峰、連廷嘉,2010;陳明印, 2002; Hess & Petrilli , 2 0 0 6 ;McDermott & Jensen, 2005)。我國教育部為因應12 年國教的推動,自101 年度起,全國常模後35%的學生須接受補救教學,以期提升低成就學童的學習能力,幫助學生重拾學習信心,進而縮短學習落差(林志成,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