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醫療錯誤或是醫療疏失一直是件隱晦或是被極力避免的議題,「醫療錯誤」一詞通常意涵著背後有一位無能的「壞」醫師,而「醫療疏失」更被認為是一件不可原諒的錯誤,必須予以犯錯的個人法律的制裁,以彰顯正義,因此每當一件醫療疏失被揭露時,媒體必是大肆報導,輿論幾乎一面倒地指責犯錯的醫師或醫療人員個人,似乎以為只要將犯錯的人判刑定罪、甚至停止執業,那麼一切便會歸於美好,事實果真如此嗎?醫療錯誤的發生真的只是少數「害群之馬」所為嗎?法律的規範真的可以有效地抑制醫療錯誤的發生嗎?根據衛生署醫事鑑定小組的統計分析,1987 年至2001 年每年接受醫事鑑定的委託件數從每年147 件增至每年406 件,其中依告訴原因,近四分之一屬醫療不當,其次為手術相關、誤診延醫與用藥不當,其中約二成的案例最後被判定為醫療疏失,顯然法律並無法有效減少醫療疏失的發生,反而可能導致醫病關係的的惡化。其實,關於醫療錯誤的討論,在醫師的養成教育過程中,從醫學院開始便經常要參加所謂的死亡病例或罹病病例討論會,不過傳統上這被視為是一項秘密的儀式,在這個場合中,大家共同檢視病例的處理過程中是否有不當之處,從自己或別人的錯誤中去學習,這其中當然有時也難免有所掩飾,以避免遭受太大的批評和法律糾紛的困擾,但是這些過程原則上是不對外公開的,因為大家戒懼牽涉到法律,及遭受大眾的責難,甚至因而被認為是一位無能的醫師。但是從這樣的慣例中,至少可以獲得兩點推論,第一,醫療錯誤並非少見,只是因為文化的因素或法律的顧慮而很少被公開的討論,第二,傳統討論錯誤的方式(死亡或罹病病例討論會)和法律的制約均無法有效地減少醫療錯誤的反覆發生。很顯然地,為了避免我們的病人在醫療過程中遭受傷害,我們必須以另一種態度來正視這項議題,這也就是目前提倡重視病人安全的意義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