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70年代開始,部分學者視自我決策為二十一世紀最重要的議題,但自我決策能力需要長期在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周遭進行調整。Wehmeyer和Schalock(2001)指出身心障礙學生離開學校後,無法勝任社會生活的原因之一,是因在教育過程中沒有為其做好準備,使其成為有自我決策能力的青年。在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政策下,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在普通班的情形愈行普遍,普通班教師的態度、能力和意願是影響方案成功的重要因素(吳淑美,1998)。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國小普通班教師對促進身心障礙學生自我決策表現之覺察與實踐間的關係,並比較教師背景變項在教師的覺察情形與實踐行動之差異狀況,分析教師整體覺察情形及其各層面對教師整體實踐行動,及其各層面的預測力。獲致以下結論:一、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促進自我決策表現之覺察情形在中等程度以上,而實踐行動具相當良好的程度。二、不同婚姻情況、教育程度的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促進自我決策表現之覺察情形具有顯著差異,但不因性別、年齡、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及輔導特殊生經驗的不同而有差異。三、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促進自我決策表現之實踐行動不因性別、年齡、婚姻情況、教育程度、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及輔導特殊生經驗的不同而有差異。四、教師覺察情形與實踐行動間具有中度至低度之顯著正相關。五、教師覺察情形之「家庭活動」層面與「班級活動」層面可以有效預測教師的實踐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