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食品安全局的治理結構包括:歐洲食品安全局及其組成單位的法定職能、歐洲食品安全局與歐盟其他相關組織之間關系的制度安排、歐盟用以指引這種法定職能設計與制度安排的基本價值目標等三方面內容。通過分析歐盟《統一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指南可以發現,在履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職能過程中,歐洲食品安全局及其組成單位之間分工明確、職能清晰;歐洲食品安全局與歐盟其他組織之間關系的制度安排則體現出合作與獨立兩種看似矛盾、實則統一的關系;而作為職能設計與制度安排的基本價值目標則是,通過增加歐洲食品安全局從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科學性和獨立性,來強化社會公眾對歐盟食品安全風險監管法律體系的信任,進而增強對歐盟食品安全的信任。歐洲食品安全局的較為科學的治理結構,可以為我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治理結構的完善提供基本的背景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