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的監管問題一直是學界關注的一個焦點。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許多學者對此進行了反思與討論。Timothy E. Lynch教授,在對這一問題近乎一團亂麻的討論中獨辟蹊徑,對金融衍生品作出了一個清晰的分類,並單獨提出了雙方都是投機者的衍生品,將其界定為”純投機衍生品”,進行了單獨的討論。Lynch教授在他的兩篇文章”另一種名義的賭博:純投機衍生品的挑戰”與”衍生品:一個二十一世紀的理解”。中國圍繞純投機衍生品這一概念,從邏輯上對其進行了一以貫之,包含利弊兩方面深入的分析。通過這一概念,他還挑戰了金融經濟學上的理性人基礎,認為純投機衍生品只有在合同雙方持有異質性預期時才會簽訂的,而理性的具有不同預期的合同方是不會達成一致的價格的。純投機衍生品的存在對原有的理性人基礎形成了一個強有力的衝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