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通行的理論是將存款保險分為隱性(Implicit)存款保險和顯性(Explicit)存款保險兩種。前者多見於發展中國家或者國有銀行占主導的銀行體系中,指國家沒有對存款保險作出制度安排,但在銀行倒間時,政府會採取某種形式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公眾對存款保護的預期。後者指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對存款保險的要素機構設置以及有問題機構的處置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根據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eposit Insurers, IADI )的統計,截至2012年,全球已有107個國家建立了顯性存款保險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