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德在《法律史解釋》中以法律的穩定與變化這一主題為邏輯起點,通過對先前法律學說的直接批判,導引出一種全新的解釋--社會工程學說,從而向我們展現了一幅法律哲學興衰榮辱的歷史,為其恢弘理論的登台亮相拉開了序慕。《法律史解釋》所獨具的歷史性理論發展視角與豐富理論內涵,經由當代法治語境中的重新考察為衡量,演化為對法律哲學發展之邏輯與方法的系統闈述:法律秩序在協調穩定與變化的關係中漸趨理想;法律觀念在多對一的較量中走向科學;法律現象在客觀定律與理性創造的合力下呈現繁榮;法律發展在社會性與階級性的統一中達成和諧。上述解釋為當代法律哲學的建構與發展,以及法治建設中各種實踐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可資借鑑的思想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