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進步與演變,身心障礙者的各項需求與權益日漸被重視,許多相關法令應運而生,我國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中明確規定:「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該法特別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基本權利,包含有社會權、生存權及工作權幾個面向。其中工作為人們滿足自我生存之維護、社會歸屬感、被賞識、勝任感等需求之手段,多數身心障礙者所急需的也正是這些,然許多現實的因素導致身心障礙者的求職路並不順遂。本文就民國95 年內政部所做之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研究為依據,探究目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現況,將從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求職模式、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法令、國內目前身心障礙者就業勞動比例分析與影響身心障礙者就業因素等方向進行探討。本文從相關研究中發現身心障礙者會因其障礙因素影響,導致身心障礙者在勞動力分布、從事行業與職別、企業雇用意願上,獲得滿意與合理工作機會的比例都遠低於一般大眾。其實我國對身心障礙者相關福利一直不遺餘力地推行著,但理想與現實總存在著差距,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現況之困境,並無法從單一層面著手解決,故本文針對個體的直線強化與資源的橫向整合提出拙
見,以期為身心障礙者就業現況提供一些新的思考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