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合同解釋理論存在缺陷,在價值判斷和技術方法兩方面均難於契合合同解釋的內在要求。以理性人標準為核心的一元模式,可以其細致的構造來妥當實現合同解釋中的法價值。該一元模式的運用可分解為三個階段:理性人構建、語境重構、意義獲取,系將所構建的理性人置於重構的語境之中,透過個體的心理機制來獲取相應表達的意義。建構理性人和重構語境,均以貼近當事人狀況為原則,而在當事人能力和知識存在差異、背景存在交叉時,則引入責任法原理來對信息進行篩選。一元模式具有強大的統攝力,可消融不同解釋理論之間的歧異;同時,文義解釋等具體的解釋規則,也可視為一元模式適用中的具體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