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科技的日益發達,對於刑事政策產生相當的影響,電子監控(科技設備監控)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自2005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後,我國開啟電子監控的時代,希望藉此杜絕受保護管束的性侵害犯罪者再犯,然而我國法制尚不健全,雖然2011年又進行修法,但仍有諸多需要改進之處。對此,本文以為可以參考美國電子監控法制。美國是世界上率先使用電子監控的國家,尤其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投入監控工作後,更顯發達。然而,美國電子監控之於性犯罪者,是經過長期發展而有今日規模,我們先對美國法制的發展進行瞭解,諸如梅根法案、潔西卡法案、亞當‧沃爾許法案等,尤其是美國加州法;爾後,再探討美國法制可能給我國的啟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