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世新法學
201306 (6:2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國際安全管理規章對海上運送人責任之影響──兼論最高法院100 年台上字第1951 號判決
作者
羅俊瑋
、
賴煥升
中文摘要
海牙規則為對國際海上運送規範之重要公約,其承襲美國哈特法案將適航性作為運送人之首要義務,然其將英國普通法之絕對義務,變更為相對性義務。運送人未於船舶發航前或發航時盡謹慎適航之相對性義務,其不得主張免責與限制責任事項。新近鹿特丹規則就適航性義務將其擴展至運送之全程。國際安全管理規章制定之目的在於建立船舶安全管理之最低標準暨避免產生污染。現今因國際安全管理規章強制適用於各類型船舶,其對於船舶適航性之判斷有重要性影響,本文即就此加以討論,並對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1951號判決加以評論。
起訖頁
335-376
關鍵詞
適航性
、
海牙威士比規則
、
漢堡規則
、
鹿特丹規則
、
海上人命安全公約
、
國際安全管理規章
刊名
世新法學
期數
201306 (6:2期)
出版單位
世新大學法學院
該期刊-上一篇
論我國海商法船舶所有人限責額度的妥適性──海事限責公約2012 年最新修正有感
該期刊-下一篇
美國電子監控性犯罪者的經驗──以美國加州為例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