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嘗試透過評估無形資產價值、與確認無形資產的決定因子的方式,以美國及台灣生化科技產業為例,試圖分析與比較位於產業追隨者的台灣企業,與位居領導地位的美國廠商之價值創造過程。首先,以五種無形資產的評價模式,分別計算兩地公司的無形資產價值,結論指出,台灣企業不論以市場資本化法(MV/BV、Tobin Q)、或資產報酬法(CIV、EVA、VAICTM)進行評價,均可反應出無形資產的價值,但美國卻呈現出資產報酬法無法呈現其企業價值的現象。其次,本文以財務及智慧資本構面構成的21個因子,採用逐步回歸分析確定攸關因子對各種評價方式的解釋程度,研究結論指出,台灣生化產業以『研發效益』為最攸關無形資產價值的因素;而美國公司,於市場資本化法下最攸關價值的因素為『研發投入及帳款管理能力』,顯示美國重視的是研發過程(投入),而台灣重視的是研發成果(專利產出);相同的是,兩國的生化科技產業多不以『獲利能力』為最攸關公司價值的因素,顯示知識管理於此產業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