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者德渥肯(Ronald Dworkin)認為把言論自由視為一種「積極自由」會得出荒謬的結論,因此不能成立。對此,魏斯特認為其「理解要求」(the comprehension requirement)可使得言論自由不變成「積極自由」,因此可成功回應德渥肯的質疑。筆者將證明德渥肯的主張言之成理,至於魏斯特的「理解要求」則仍會使得言論自由變成「積極自由」,因此無法成立。此外,筆者也將主張:我們必須以自由主義的「機會」(opportunity)概念來理解言論的散播,而且此一「機會」概念必須是一種「全有或全無」(all-or-none)的概念,以避免使得言論自由變成一種「積極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