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明代倫理書中的女性復仇者為核心,探析宣揚女子溫柔卑順的女教書中,以女性為「施暴者」的復仇故事裡,「溫柔卑順」、「暴力反抗」兩種矛盾特質在同一敘事空間中的性別意義。女性復仇傳記的內容,往往違反女教訓誡,背離女教書所勾勒的女德形象。然而,由於這些暴力殺人的女性實踐了為「其天」、「其至尊」報仇的倫理,女教書的編纂者仍將這些故事編入女子教材中。士人以男子之行形容女性復仇,或以稱呼男性的用語,加上「女」字(如「女丈夫」)來形容這些女性,以稱讚復仇的女性。此外,女教書的傳記文字附有插圖,以平面視覺再現復仇女性。編輯者的目的原是希望藉由圖像引起閱讀興趣,並幫助讀者理解文本;但圖像除了再現文本,也表現出超越文字的詮釋,留下諸多耐人尋味的訊息。女性做為施暴者「為親復仇」,反抗他人惡意的傷害,實處於一個非常特殊的道德情境(復仇本已是具爭議性的道德表現,女性復仇亦增加了此種行為的特異性)。正因教育類書籍所收錄的女性復仇故事特殊而難以歸類,使本文得以藉此探索明代獨特的性別意識與倫理概念,增進對明代性別史、文化史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