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司法院以罕見之怒回擊法務部對法院審判延遲之指責,又以未有之孤獨抵禦立法委員的交相指責。讓人民覺得審判獨立與速審速結互為對立,不能兩全。報紙上只有看到院部間的紛擾,遙不見政府提出積極的「振興司法」方案,人民對司法的信心恐又再一次失落。審判遲延,有可能為人的原因,也有可能為制度所致。如為人的原因,司法院舉審判獨立大纛以蔽法官之怠惰,難息民怨民怒。如為制度所致,陳青天挾民氣可用而責司法院之疏虞,放矢而不知鵠之所在。所謂人的原因:審、檢、辯皆知有些法官將「犧牲打」案件束之高閣,使用技巧虛應司法院頒布之『辦案期限』規定,待職務調動即將燙手山芋丟給下一位法官。只有最「質樸」的法官,不知玩法飾文運用技巧,才會遭司法院懲戒。實務上,案件起訴後,法官更易數人,歷時數載仍在地方法院空轉著,不在少數。此為法官假審判獨立之名而尸位素餐,棄人民與社會之利益於不顧,目前的法律卻對之無可奈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