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王兆鵬教授大作「立法解決審判遲延問題」,深有同感。近年來司法弊端的要害在於「貪污」、「干涉」與「草率」三大病灶。最近司法院與法務部交火互責的法院積案問題,蘇永欽教授早已指出「案件快速累積,受害的除了法官,還有當事人。如果法官必須增加辦案量來減少積案,不僅可能超過身心負荷,辦案品質也會遞減,當事人只有得到相當粗糙的正義」。法院積案問題不解決,會造成司法「滅頂」(被難以承受的龐巨案量所淹沒),法官為了保命不草率都不行。法院積案問題是現代國家的文明病,歐美國家也深受法院因積案而無法迅速審判所苦。面對這種長期累積的慢性病,真是「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索求立竿見影的特效藥實不可得。朝野千萬不要一時因某些受社會矚目的重大個案影響而失去耐性,率意放話,傷及無辜。我們不得不承認法院積案的問題已經大到不是傳統法律人所能單獨解決的。「司法不該是效率上的瞎子」,如何從法院管理學的角度切入,解決法院欠缺效率的嚴重問題,才是要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