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自改革開放以來,大陸西部十二省區的法律教育在機構數量與規模、教育理念與辦學思路、教育層次與途徑、特色學術研究、教學設施等方面均取得顯著的成就,但受制於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落後的狀況,東西之間教育資源的分布呈現出非均衡發展趨勢,特別是法律人才培養能力與現實需求之間差距較大;法學師資外流嚴重,法律教育事業發展的成本增加;政府學術評價制度未盡完善與學術權力資源分配不均,致使高級法律人才培養的制度條件缺乏,這些都給西部法律院校的生存和發展帶來嚴重挑戰,東西差距加大。法律教育發展面臨著極為艱巨的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