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人口署統計,全球各地將近兩億全球移民人口,其中包括920萬名難民,全球移民人口總數占全球人口3%,並且仍然繼續快速增加。在全球化的過程中,人口移動本是自然的現象,但聯合國全球移民委員會公佈的全球移民現況報告指出,估計每年非法移民人口介於250萬至400萬間。由於現代社會逐漸將人口販運認定是現代形式奴隸之一種,再加上國際上消除跨國組織犯罪之意願高漲,於是在進入21世紀之後將有關人口販運及走私視為「國際犯罪」,從而訂出新的國際規範。然而,由於對國際犯罪用語及定義之分歧,就造成像是毒品交易與國際恐怖活動等行為是否屬國際犯罪,亦即其是否可直接根據國際法,而不須要透過內國刑法之轉換以確立其刑事可罰性,在學界不乏爭議。此外,為避免國際法律秩序紊亂及窒礙難行,並促進國際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如何在不違反國際法及干涉他國主權的前提下主張刑事管轄權,成為各國刑事立法及執行時所應考量的要點。因此,本文即從上述兩個觀點,去檢視「人口販運」問題在國際法下之關於管轄權行使之爭議。 |